江西XX县区人大主任付木和人大常委会会主持词XX省XX县区人大主任付木和:怎样履行好地方人大人事任免权严格人事任免树立人大权威——我们是怎样履行人事任免权的XX省XX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木和对“一府两院”干部的选举任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怎样来履行好这一职权,做到“三个统一”(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实现党委意图和体现人民意愿的统一;按照程序办事和讲求实效的统一)呢
这是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亟待研究、探讨的一个问题
对此,我们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面,我就三个方面的情况,向大家作如下介绍
XX省XX县区人大主任付木和:怎样履行好地方人大人事任免权一、面临的问题履行人事任免权在我们人大的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既有外界的,也有自身的;既有客观上的,也有主观上的
主要是“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大家都知道,“一府两院”的有关干部必须通过人大选举任免,但宪法和法律为什么要赋予人大这一职权,其实质是什么
这个问题在一些干部中、甚至一些领导干部中都不一定了解得很深、理解得很透
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人大的人事任免权,认为只是过过套、履行法律手续罢了
因而经常出现还没有选举任命,人员就已经到位
甚至在一些红头文件、公开报导上出现了某某是局长的头衔
这给人们产生一个错觉就是“人大任命不任命无所谓了”
这是外界对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权认识不够到位,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在人大机关一些干部的思想上,也存在“投同意票就是与党委保持第1页共7页一致,投不同意或弃权票1就是与党委唱反调”的误觉
二是任前了解不到位
虽然,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作了明文规定,但对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程序未作明确规定,这就客观上造成人大对党委考察、推荐“一府两院”的干部,在任免前要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这一问题引起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