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探水参数控制及探水安全措施摘要: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分析推断前方是否有疑问区,有则采取超前钻探措施,探明水源位置、水压、水量及其与开采煤层的距离,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关键词:探水参数控制;安全措施0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煤矿生产属地下作业,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错综复杂,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清,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或者说还存在水灾“疑问区”
所以,在掘进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进行探水参数控制及编制采取探水安全措施
必须探水前进的情况《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探水作业参数控制1)探水的起点
探水起点一般有下列四种不同情况
(1)当老空、老巷、废弃硐室等积水区的位置准确且水压又不超过981kPa时,探水起点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不得小于20m;(2)对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时,探水起点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3)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起点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的最小距
离不得小于20m;(4)石门揭开含水层前,探水起点至含水层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2)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
采用边探边掘时,探水钻孔的孔底位置,必须始终保持超前掘进工作面一定距离,如图1所示
这样就留有相当厚度矿柱,以确保掘进工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