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网站及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CMM2及以上级别认证;2、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投标人至少提供三个投标截止日前近五年内30万元以上的与该项目类似的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内项目的案例介绍,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系统验收合格证明;4、投标人需在北京本地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人在北京有常驻软件开发团队、办公场所,可随时根据需要驻现场进行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支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成立两年(或以上),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在北京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
投标人承诺,在3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
9.投标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维护期结束,派不超过两名技术人员长驻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协助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10.投标人承诺,提供自验收之日起至少1年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投标人承诺,开发所涉及软件的知识产权为投标人合法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本系统开发的成果版权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
系统开发完成后,软件产品、源代码及所有文档资料须上交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未经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许可,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
第一章项目概况一
1建设目标结合我局特点、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服务局的基础信息平台、网络化业务流程和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机关服务(局)中心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展示机关服务(局)中心岗位职能和服务内容,为机关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实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进一步体现机关服务(局)中心的职能和特色
加强领导对各部门的实时指导和管理,落实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