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七篇【篇一】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党员教育第一条党员教育内容
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条党员教育方式
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
第二章党员管理第四条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
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
3、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村调至本县其他单位,须由党支部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党组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第1页共20页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外出工作、进修学习单位党的组织活动
待工作、进修学习结束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单位组织部公章带回原单位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