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工程工程量计价施行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我建立工程工程量计价行为,统一建立工程工程量的编制和计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
建立工程工程量计价
(GB50500—2003以下简称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理
(建立部07)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详细情况制定本施行细那么(以下简称“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所称工程量计价是指建立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人按
规定格式提供拟建工程分局部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其他工程和相应数量的作为的组成局部由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那么所称建立工程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政根底设施工程
―3―第四条凡在本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立工程应执行本细那么
使用其他资金的建立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计价由人自行确定假设采用工程量计价的可参照本细那么执行
第五条凡实行工程量计价的工程可按有关规定采用人担保、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维修担保等保证合同能有效履行的经济担保措施
详细担保方式应在和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河南建立负责全建立工程工程量计价活动的理河南开展和改革会监视工程量计价活动的执行日常工作由河南建筑工程定额站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编制第七条工程量是建立工程的组成局部应包括由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是各人报价的根底
工程量是签订合同、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开工结算的根据
第八条工程量应由具有编制才能的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展编制
第九条工程量应由分局部项工程量、措施工程、其它工程组成
-4-人应按本细那么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工程量
第十条分局部项工程量应根据
中的附录A、B、C、D、E规定的统一工程编码、工程名称、计量和工程量计算规那么以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进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