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信息公开制度为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转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心,全面贯彻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指示精神和市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抓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实施园林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公正办理
三、工作机制(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园林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蒋勤任组长,副局长卫元祥、张新文、曲红恩和纪检组长李宏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总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由办公室归口组织;局人事科负责对新闻单位的信息公开;局绿化办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并会同监察室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科室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渠道
1、政府公报、其他出版物和新闻发布会
向市政府报送的园林信息,由市政府统一发布
2、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第1页共3页3、机关办公地点提供的便民措施
4、国际互联网站
通过园林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5、市行政服务大厅,通过窗口公开审批项目和办理程序6、其他便于公众获得信息的方式
如《依法行政手册》、执法听证会等
7、通过窗口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三)信息公开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