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分税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分税制改革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改革,经过10年的发展,显示出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导致了基层财政困难,和地区间差距的日益扩大
其中转移支付制度的薄弱和不规范则是导致地区间差距拉大的因素之一
目前改革的任务,除了缓解基层政府的收支矛盾外,更为重要的是构建一个具有自律机制的能有效运行的基层财政体制
分税制导致的问题之一:基层政府财政陷入困境1
分税制使基层政府财源缩减,只能把筹资目光集中于农业分税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就是把一些原来由地方财政支配的收入划归中央政府所有,从而改变了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
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基层政府为了自身收入的稳定,就把筹集收入的关注点由1994年以前的偏向工业,部分地转向了农业
这种行为的改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可以减少当时地方政府争投资、忙于上短线项目的短期化扭曲行为
但是,规范的农业各税数量是有限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健全,因此难以提供基层政府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
特别是处于财政级次最低层的乡镇财政,在巨大的支出压力下,为了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不得不在制度外采取非规范的筹资行为,形成了“费大于税”的局面
继之而来的农村税费改革,堵住了基层政府的乱收费渠道
农村税费改革的宗旨是对基层政府的收入来源,以及征集方式进行规范,同时降低农民负担
取消农业税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因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大大降低了的基层政府收入来源的进一步枯竭,使乡镇政府机关的运作只能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对于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取消农业税对基层财政的影响很大
在一些以农业为主的区县,国、地税收入所占比重很低,农业税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1/3以上,有些县甚至高达70-80
调查显示,中西部贫困地区,第1页共9页一些镇的地税和国税收入占其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只有5
其它导致基层政府财政陷入困境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