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接待管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的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一)归口管理的原则
市局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二)对口接待原则:外省、外单位与市局机关各单位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原则上由市局机关各单位对口接待,由服务中心按统一标准安排
(三)事前审批原则
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四)勤俭节约的原则
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五)定点接待原则
分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
市局要与定点单位订立接待协议,明确各自责任,规范接待管理工作
三、接待范围(一)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和各司局领导以及总局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
(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前来我局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组工作人员
(四)省党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领导
(五)本系统到市局办理公务的国税干部职工
(六)市局领导决定需要接待的有关人员
四、接待标准来宾接待就餐实行“基本餐加迎送餐”制
(一)国家税务总局客人按以下标准接待:1、总局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安排行程及食宿地点,送局领导审批后,接待费用据实列支
摘自2、司局级领导及随行人员
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第1页共3页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含酒水,下同)由局领导出面宴请一次
住宿标准为司局级领导每人每天xx元以内,随行人员每人每天xx元以内
3、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
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
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50元以内
(二)外省(区、市)国税局客人按以下标准接待:1、副厅级以上领导及随行人员
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