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首先,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检查、验收司法所建设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县首批灵龙、张家、庙沟三个司法所建设在市、县发改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当地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努力配合,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建好所原则,进行司法所建设
三个所已全面竣工使用,现就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立足县情、因地制宜、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司法所我县地处秦岭南麓,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国家级贫困山区县
全县辖25个乡镇,204个村、3个社区、73646户、28
现有建制司法所25个
由于司法行政机构恢复较晚,基础设施几乎没有,司法所无独立办公用房,办公是乡镇分给的一小间住房,宿办合一
有14个司法所住的是四五十年代的民房,房屋破烂不堪、低矮潮湿
全县司法所现有住房250平米,人均不足10平米,“一人一所一间房,一张桌子,一张床”,工作条件十分艰苦
2004年国债投资建基层司法所,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大好机遇
我县灵龙、张家、庙沟三个司法所,经过项目申报、审批,成为首批兴建的规范化司法所
三所共投资25
36万元,其中,国债投资21
6万元;政府拨款2万元;自筹资金1
购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计433
7平方米,其中灵龙司法所199
53平方米,系两层八间砖混结构办公楼;张家司法所一层四间109
71平方米;庙沟司法所一层四间124
46平方米,与当地乡政府办公楼一体
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公证书“五证”齐全
室内整洁美观
各类制度齐全,三个所面貌焕然一新
二、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具体解决司法所建设问题一是首批3个基层司法所建设立项批复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