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总则1
1为加强XX省昌博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种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订本制度
2公司依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3本制度适用XX省昌博实业有限公司范围内(包括外包工程及检修)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与整改;各车间、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与整改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2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2
1一般性事故隐患
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
指随时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指随时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2
1XX省昌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分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
2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同时,必须迅速上报公司,按第1页共13页下列办法处理:2
3一般性事故隐患,部门提出治理措施,限期排除,安环部验证并记录建档;2
4重大事故隐患,应针对隐患可能影响范围,公司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措施,由安环部、所在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