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桩施工机械、挖掘机械、运输机械、混凝土机械、各种加工机械等。1、项目部需要使用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编制机械设备进场计划表,并报分公司工程部审批。2、项目部使用的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操作、检验和维修,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从事作业,严禁超范围和无资质作业。3、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项目部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5、安装单位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经项目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作业。6、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及时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8、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监理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进行验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形成检测报告。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第1页共9页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9、项目部应当自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0、项目部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11、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12、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13、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项目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14、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15、机械操作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熔断器、警报器)及安全指示装置(如水位表、压力表、电流表、油温表等)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调试,发现异常应停机修理,禁止带故障使用。16、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第2页共9页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记录,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17、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18、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19、冬季施工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设备及时进行换季保养。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洪防汛工作,设备停放位置应防止雨水浸泡。大风天气应按规定禁止高空作业(如塔式起重机作业等)。20、项目部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项目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行现场监督检查;项目部机管员每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