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一、学习包括局机关学习、机关支部学习、职工集中学习、各股室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
二、学习组织和对象
机关支部学习由支部安排和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加;职工集中学习由局领导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参加
三、学习时间和内容
学习每周集中一次,自学二次,时间以通知为准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行政、上级文件等
机关支部学习每月一次,时间以通知为准
机关干部外出学习或培训(包括函授等在职教育),须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能参加
值班制度一、法定节假日采取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制,由局办统一安排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能擅离值班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应事先联系他人顶替,要按时、做好交接班,确保不脱班
三、值班电话,不得随意长时间占用
四、值班工作职责:(一)按要求抽查各乡镇安办及相关部门值班情况;(二)准确及时接、传、转来信来电;(三)接待联系工作的外来工作人员;(四)接到重要情况报告时,准确记录全部内容,速报领导批示;重特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五)作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应通过一定方式详细告知下一值班人员;(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检和巡查工作,保障机关财产安全
请销假制度一、局机关职工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
领导批准假条后由第1页共41页请假人将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查
遇特殊情况不能先写假条的,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最后将假条手续补上
按上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正常生育者,符合晚育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因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除路途的时间外,丧假为五个工作日
五、年休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作人员持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领导批准,方可休病假;工作人员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