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制作程序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克拉玛依市建设市场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由安全监督站监督的建设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受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二)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三)对建设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五)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安全等级评价(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七)对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履行安全责任行为的监督检查(八)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竣工备案工作(九)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状态(十)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五、受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一)、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登记手续,须提供下列数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安监站存);2、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审批意见证明材料(安监站存);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名册及资格证书(复印件);4、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安全措施费用情况证明
(二)、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数据:1、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要求具体落实到项目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网络图
项目安全检查、教育、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标管理,即伤亡控制指标、建筑、监理公司的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评价
3、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10000m2以下工程至少配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