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不规范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第1条、制定原则:为了规范考勤管理,严明劳动纪律,合理地核算劳动报酬,提高全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考核范围:公司的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借用员工、试用期员工都要参加公司考勤,无故不参加考勤的不发工资
第3条、考勤方式:行管人员、公司职员、后勤人员由行政部或公司指定的人员登记考勤;生产人员、售后人员由车间或公司指定的人员登记考勤
考勤登记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考勤周期,每月的考勤表先交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后交财务留存备案
第4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况须临时延长工作时间,延长的部分给付劳动报酬(执行计件工资的除外)
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为: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第5条、公休规定:行管人员、公司职员及执行计时工资的人员每周休班1天,生产人员、售后人员及执行计件工资的人员由车间安排休班,业务人员驻外期间的休班执行第13条的规定,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休班
第6条、值班规定:营销部、技术部可根据业务情况安排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第1页共21页值班,一般每部门每天只能安排一人,若需多人值班要报总经理批准
值班人员可在当月内调休,当月未调休的下月不补
第7条、加班规定
各部门须对本部门的工作合理调配,尽量不安排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按批准的时间和人员安排加班
夜晚短期加班,每人每小时补助十元;节假日全天加班,每人每天补发一天的工资(加班工资=当月本人总工资÷26)
第8条、全勤考核:员工在全月的工作日内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缺勤情况的视为全勤,全勤者每月可享受全勤奖100元
-1-第9条、旷工考核
工作日内事先未请假、未电话告知、未出勤者为旷工
旷工30分钟至60分钟的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