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体现教职工主人翁意志的重要标志。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支持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校长每学期初和末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教学、行政和后勤方面的建议和议案要做出答复。(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并决定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各项重要的规章制度;经校长签发后实施。3、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的住房、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4、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工作一贯努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和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和惩处。(二)教职工的权利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参加对学校领导人的质询会议。3、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如实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4、因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三)常设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结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主要承当下列工作:1、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个人或小组的建议或申诉,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2、主持召开临时性工作会议。3、负责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第1页共20页第二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xxx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作为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组织教职工对学校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学校教职工的重视、肯定。为了使我校教代会工作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几点:(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2、代表的构成。既照顾学校各方面人员的结构,又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精神,其中教职工代表为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中层正职、校级领导为教职工代表。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1)选举代表的方案。以年级组和学校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2)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公开宣布或张榜公布公示一周。4、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原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补选本部门的代表。5、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权利:(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2页共20页(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代表的义务:(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按时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3)主动联系,广泛征求教职工会员的意见建议,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协助做好群众工作。(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履行好代表的职责。6、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不变。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2)代表违法乱纪或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教职工有权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