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国家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后,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煤矿的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近几年来国家对煤矿生产的高度重视,规范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加大了安全投入;完善了煤矿安全监察的法律体系,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第一批配套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煤矿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意识不断提高
同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努力工作、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也是取得这些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监察中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断是暴露出来,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和妥善地处理
1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认识不清影响了监察人员的执法效果我国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垂直管理体系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
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煤矿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而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则由地方政府负责,实行分块管理
然而,在实际监察工作中经常发生监察机构做的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像最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办的向煤矿企业宣传与贯彻《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文件精神的会议
这原本是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上他们也进行了贯彻与学习,然而,安全监察机构耗时费力地举办这项工作,收效甚微
在平常的安全监察工作中,监察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把存在的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煤矿的安全工作,并为煤矿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服务,这对安全监察机构来说,已经把工作做到位了
对较大的、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该由地方政府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来完成
然而,有些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则要求监察人员驻矿跟踪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