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卫计系统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第二章消防管理组织及责任第三条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灭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第四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一)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或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志愿消防员,并明确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三)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审查批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年度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整改、改造方案;(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七)审查批准人员奖惩方案;第五条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三)落实防火安全检查、巡查,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第1页共19页(四)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上报。(五)发现火情,应当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一)制订、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年度计划、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整改、改造方案等;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拟订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三)组织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专职或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志愿消防员;(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六)组织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及时上报处理结果;(七)定期开展各项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范、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八)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报告安全工作情况;第七条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上述职责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例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值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和用气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规程;变配电室操作规程;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电焊、第2页共19页气焊操作规程;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每日防火巡查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须在巡查记录上签名。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十一条各单位开展的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每月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