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业公司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煤业有限公司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各单位、部室:为防治矿井顶板、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机电运输等主要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健康、稳定的发展,特制定《安阳永天煤业有限公司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规定第一条矿井每年年底必须编制下一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前15天编制修改补充1次,并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情况进行具体地点、原因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必须列入矿井财务、供应计划
第二章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报矿有关部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执行
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
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支柱(支架)初撑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
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第1页共11页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备用支护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