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执行绿色信贷的制度研究为了保护岌岌可危的环境状况,从资金源头阻断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的行业(以下简称“两高一剩”行业)对与环境的破坏,我国金融管理机构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这是第一次将绿色信贷明确的写入政策体系中去,在此之后国家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以期解决当前环境日益恶化的状态
绿色信贷作为一种从源头上遏制污染企业的有效武器,相较于以往只注重事后的监管,更能从根本打击污染行为
时隔五年,绿色信贷执行如何
值得我们去研究与分析
工商银行作为我国四大银行之一,其执行状况的优劣更能体现出我国现今绿色信贷制度执行的效果
一、工商银行执行绿色信贷的成果在所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是最早响应银行管理机构实施绿色信贷号召的金融机构,于2007年9月就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
2009年末,工行在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内的贷款就达到了1149
29亿元,从“两高一剩”行业退出贷款资金达到63亿元,仅总行否决存在环保手续不全和环境隐患的贷款就高达100多亿元
工行之所以取得良好的绿色信贷效果,归功于以下两个方面:(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工行在《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中就已经明确的提出了对于绿色信贷加大扶植力度,对于“两高一剩”行业与污染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限贷、缓贷直至收回贷款
这项措施有力地打击了银行内部人员对于信贷程序的操作不规范问题,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否决,工行主动地在全行范围内建立客户环保风险数据库,以使在审查企业贷款的时候,依据环境信息对相关企业实行不同额度与利率的贷款,有效的控制了信贷的环境风险
更为可贵的在于“一票否决制”不仅仅针对的是污染项目,而且对于绿色信贷执行不力的分支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减少这些机构下一年度的信贷额度与贷款利率的幅度,并在工行内部通报批评这些机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