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江西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以下称为特约经销商)法定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邮政编码:详细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称为品牌运营商)法定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邮政编码:详细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丙方(以下称为四特公司)法定名称:法人代表:邮政编码:详细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和谐共赢的原则共同拟订本合同
甲方为乙、丙两方共同确定的本合同授权特约的经销商,乙方为丙方指定特约的品牌运营商
本合同内销售指实际回款
一、销售行政区域本合同界定甲方的经销区域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自治州)区(县),具体销售区域为:二、销售终端团购单位□A类酒店□B、C类酒店□KA卖场□中、小商超□精品形象店□A、B、C类零售店□其它:三、经销产品及价格体系3
1为维护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保证特约经销商和其下游客户的利润空间,使其赚得丰厚的利润,加强对四特品牌的支持与拥护,特约经销商须按照品牌运营商的市场指导进行销售,具体标准为:零售和团购不得低于团购指导价进行销售,酒店和其它下游客户不得低于统一批发价进行销售
若特约经销商所辖区域内市场销售价格与上述要求不符时,需书面征得品牌运营商同意后才可执行
否则第一次处不按市场指导价销售低价部分10倍处罚外,另处罚3000元;第二次处不按市场指导价销售低价部分10倍处罚外,另处罚10000元,第三次直接取消特约经销商经销权并解除合同扣除全部返利、支持与奖励
2品牌运营商根据市场变化,并征得四特公司同意后,可更改产品定价,但须书面通知特约经销商
对特约经销商在新价格生效之后汇出的货款(以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将按新价格供货
3经销产品及价格产品名称产品规格酒精度市场统一批发价月返利政策团购指导价流通建议零售价酒店建议零售价内含配置四、销售目标4
1在本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