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实施办法6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实施办法(暂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行政监察法》和省纪委监察厅相关文件,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厅”)实际,就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落实“三转”,提高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二、监督内容1、协助厅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1结合实际向厅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在省纪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强对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保证任务落实
2、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年中述职述廉、年底的工作考核,召开专题党组会、第1页共21页警示教育大会、领导干部上党课、开展廉政教育情况的监督
对主要负责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情况的监督;按要求向省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