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集团某矿民爆器材检验和销毁处理制度矿建二部民用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事故和案件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在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项目部所属各涉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第三条严格执行《阳煤集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家属同各种涉爆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自觉性,群防群治,共同管好、用好民爆物品
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各涉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民爆办要坚持对涉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复训,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
第二章运输第六条从事运输、装卸炸药和雷管的作业人员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
装卸雷管时,禁止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第七条从事炸药、雷管运送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天
应经常对涉爆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调整
第八条民爆物品的井下运输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三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第1页共7页第九条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车内运输
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与机车和押运员乘坐的人车(尾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空车隔开,空车的总长度不得少于3m,并不得与其它物料混装、混运
第十条运输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