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尊敬的王副主任,检查组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残疾人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州人大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县位于德宏州西北部,国土面积4429平方公里,占德宏州总面积的38
4%,下辖15个乡镇103个村(社区)、1148个村民小组
末全县总人口29
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
有傣、景颇、傈僳、德昂族、阿昌族等26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9
7%,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边境县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有残疾人1925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
46%,其中视力残疾1271人,听力残疾2175人,言语残疾2926人,肢体残疾9144人,智力残疾2387人,精神残疾1347人
二、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做法《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1991年5月15日正式执行,4月24日修订
20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XX县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对残疾人工作领导,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力度
(一)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完善残疾人组织建设,为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县、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