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治理计划为进一步深化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行为,保证气瓶的使用安全,根据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县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气瓶充装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气瓶安全使用关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本次主要检查全县气瓶充装站资源条件、安全质量体系的制(修)订和运转以及报废气瓶处置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本次检查时间自即日起到年10月20日结束
检查方式是首先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科室、队组织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站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1、督促充装站开展企业自查自纠
各科室、队要督促辖区内气瓶充装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资源条件、安全质量体系的制(修)订和运转以及报废气瓶处置等情况开展
督促气瓶充装站加强对过期钢瓶的管理,建立健全气瓶台账、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和报废气瓶
气瓶充装站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气瓶充装单位自查记录表》,各科室队于6月23日前将企业自查表报送特监科
2、开展监督验收工作
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科室、队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第1页共2页查指南》的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气瓶充装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气瓶及其它特种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以及超期气瓶,对报废气瓶的处置等情况
执法人员认真填写《气瓶“两站”治理工作情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