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0年1月1日开始施行,XX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9月1日颁布了我省的实施办法
1995年1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示范居委会活动的通知》,当年全市创建先进居委会22个
2000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我市的社区建设是自1999年在XX县区开始试点,XX县区紧随其后
2000年两区被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的实验区
2001年市委、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和要求,对全市原有的303个居委会进行了精简和整合,以点带面,历经5年,我市的社区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居委会100个,社区专职干部617人,初步实现了社区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到位,居民直选社区干部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运行机制到位
2001年,解放、山阳两区代表我省出席了全国社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国社区建设现场研讨会
2002年7月,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2002年9月,XX县区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XX县区
总之,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下,我市在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方面认识到位、措施得力,社区建设起步较早、效果好,已经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
我市的社区建设在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化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工作成效市政府十分重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城市社区自治组织民主选举的指导意见》等12个文件,并成立了XX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