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为排除各类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群死群伤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各类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不得改变建筑、房屋使用性质,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工业建筑、仓库等建筑内,不得与其他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二、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为混凝土框架、砖混结构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在一至三层;为砖木结构等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在一至二层;严禁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
三、与其他部分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且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
四、严禁在疏散楼梯、走道、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给电瓶车充电
五、每个房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平方米
六、灶间(厨房)等辅助用房与其他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实体墙和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钢质门)
七、房间与房间、房间与走道、走道与楼梯间的隔墙应使用实体墙,并应砌筑楼板底部
八、每层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第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
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的楼梯间(实体墙和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钢质门)
设置封闭楼梯确有困难的,与楼梯间相通的门应采用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钢制门;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楼梯间首层应能直通室外或设置扩大封闭楼梯间
九、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置2个疏散门
十、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十一、楼梯间、外窗或阳台不得设置防盗窗或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设置明显标志
十二、应选用4公斤及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按每50平方米不少于一具进行配置,每个配置点不少于2具且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公共部位
十三、应设置简易火灾报警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