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安全监察的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卫生的规范、标准
目前,安全监察对企业的监察,主要包括对新建工程,新制造设备、产品,在用特种设备、特种危害作业场所及特殊人员的监察等内容
1)对新建工程的监察对新、改、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监察,主要是通过“三同时”审查和验收来实现
通过参加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和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参加竣工验收,来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查、同时施工制造、同时验收投产
另外,对一些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工艺,要制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完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对设计工作的安全监察
2)对新制造设备、产品的监察作为被监察对象的新制造设备,是指生产厂家制造的可能产生特别危险和危害的生产设备、安全专用仪器仪表、特种防护用品等
对这些产品,通过制定强制性的安全标准,通过建立国家的安全认证制度来把住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关
需要建立安全认证制度的工业产品大致可分为以下7类
(1)容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产品
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
(2)有潜在事故危险的机器设备和工具
如冲剪机械、起重机械、电梯和提升机械、厂内运输机械、木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等
(3)各种安全装置
如漏电保护器、超负荷限制器、光电保护器等
(4)易燃易爆物品,防爆产品和工具
如烟花爆竹,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工具等
(5)职业危害严重的原材料
如含苯油漆、粘合剂、农药等
(6)特种劳动保护用品
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等
(7)各种安全检测仪器
如粉尘测试仪、气体检测仪等
3)对在用特种设备的监察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冲压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对职工和周围设施、人员有重大危险的设备,其安装、使用、维修和改造都要制定专门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国家监察部门要有计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