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专家查隐患促整改机制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建立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机制是当前的热门话题之一
笔者认为,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机制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依靠专家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关系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如果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就会心中无数,情况不明,就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另外,专家来自不同的单位,各自工作领域不同,工作经历不同,对生产经营单位情况不一定完全熟悉,排查隐患时间有限等等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依靠专家而不能依赖专家排查隐患,要组织自己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证生产安全
二、处理好依靠专家与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
目前,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缺少专家,即使是专家也忙于日常的工作事务,真正深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查的时间不多
建立专家库,依靠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很有必要,但应该看到,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拥有更多的专家,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是实施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中的应有之义
必须探索培养专家之路,比如让安全监管人员到生产经营单位实习或挂职煅炼,与高等院校签订培养计划,参加专项安全培训,从企业或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等等
重要的是“从安全监管实践中学习安全监管”,安全监管人员要向专家学习,向实践学习,力争成为行家里手,掌握安全监管技术,认识安全生产规律,指导安全监管工作
三、处理好专家服务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责任关系
安全生产是动态的,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来看,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因素: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管理上的缺陷,四是环境因素等
专家排查隐患时间是有限的,通过一次排查,不一定能发现所有的隐患,即使发现全部隐患,也难以保证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如何界定专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