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XX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于2017年6月1日下发的《关于报送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这几年我所参与上海高院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案件的工作经验,汇报如下:一、管理人工作团队基本情况(一)事务所基本情况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竭诚为客户提供审计、验资、记账、登记代理、财税顾问、管理咨询、资产评估、清算管理等专业服务的执业会计机构
事务所持有XX省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182)和XX省司法局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10007095),现为XX省企业联合会、XX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XX省工商业联合会、XX省商会会员单位
经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评定,荣获“2008服务中小企业全国优秀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程皓荣获“2008服务中小企业优秀会计师”
获得“中国骄傲o第8届中国时代十大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获XX省XX县区人民政府颁发的“二○○七~二○○八年度XX县区文明单位”称号
荣获“2009中国中小企业最受欢迎会计师事务所”称号
荣获“2010年度最受中小企业欢迎全国十佳会计师事务所”称号
荣获XX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二○○九~二○一○年度,二○一一~二○一二年度,二○一三~二○一四年度,二○一四~二○一五年度XX省文明单位”称号
荣获“XX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事务所”
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贯秉持“我们专业,我们更敬业”的服务理念,在同业中是一支崛起的生力军,自创建之日起,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倡导自我良性发展,始终从客户角度寻找契入点,以追从信用、诚信待客的态度,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致力于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使客户真正体验到我们的服务为其带来的经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