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工作调研报告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检察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检察业务不断深化,任务也越来越重,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依法、公正、规范、文明办案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建立以规范检察内部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对此,全市检察机关和全省检察机关乃至全国检察机关都为此作了不少的努力和探索,但目前还没有相对统一的制度和督察模式
近来,本人就检务督察工作,在本市范围内作了一些调研,并谈点初浅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的必要性督察工作并非新的名词,也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和制度,各地各部门也早就开始探索过,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对检察机关而言,检务督察工作还是一项新的机制
从调查表明,在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确有必要,而且条件和时机均已成熟
一是,从外部看,尚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如公安机关,对这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早已有多年,并制订了警务督察条例,各级均成立了警务监察室或督察员,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地方政府部门,也建立督查室(督察室),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督察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是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是上级院的要求
今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对检察队伍的管理和案件质量督察工作,同时督察工作是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检察机关早在三年前,就开展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并制定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其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就类同现在检务督察工作,不过其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略有不同
检务督察与内部监督相比,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四是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开展第1页共4页检务督察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