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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涉及个人隐私,宣判可以要求机密宣读吗
征询:我姐姐与姐夫黄军因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离婚争议在于小孩的身份证明
姐夫认为小孩不是本人的,因此要求作亲子鉴定
双方家属及知情的人都在关注此事,亲子鉴定结果说明小孩确实不是我姐夫的,此事阻碍太大,我姐姐不希望此事被声张,请征询我姐姐可以要求法院在宣读判决时机密宣读吗,法院会准许吗
河南李某霞答:《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审讯可以公开或不公开进展,但是宣判一定是要公开进展的
法院宣读判决,依照的是国家的法律,表达的是庄严而神圣的法律力量,也是对案件的一次终结,是对所有参与诉讼的人的最终解释
另外,本案公开宣判不会只是为了宣布亲子鉴定结果,而是对离婚诉讼作出判决,因此没有必要申请不公开宣判,即便你姐姐提出不公开宣判的要求,法院也不会准许的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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