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所处的外部和内部环境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以来,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秉公处理煤矿事故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显著的成效,但随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从各个方面影响和制约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主要体现在外部环境因素、内部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1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包括各类煤矿生产企业及其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应的职能部门
它是所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活动的载体,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有序的开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成立的,国家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其职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制从无到有,煤炭企业及其管理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应的职能部门,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需要有一个认识和了解的过程
(1)煤炭企业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态度和认识
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大多数对新体制下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有较高的认识,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配合、支持和肯定的
但也有个别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认识不足,出现了不配合现象
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的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较高,安全形势较好,伤亡事故少,对事故责任者本企业处理的力度往往大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正常程序处理的力度;②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业务上讲,国有重点煤矿有丰厚的人力资源,其安全生产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较高,同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多数来源于国有企业,且多为原企业中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人员,在国有企业存在着“他还不如我呢“等错误认识;③企业的法律意识不高;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身的一些原因
地方各类煤矿对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不是完全了解,但相对较为重视
他们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当作又一个管理部门,从而冷落了原有的行业管理部门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