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文件厦门市信息产业局厦财行[2008]29号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与资金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9年财政预算的通知》(厦府[2008]252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关于下发的通知》(厦信应[2006]5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规范信息化资金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信息化项目的管理1、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各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化项目,包括信息网络(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厦信应[2006]57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市信息产业局归口管理
对能带动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便民利民服务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项目优先安排
2、规范非归口信息化项目的预算审核非信息化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化配套部分、单位内部的信息化设备更新添置及其他未纳入归口管理的信息化项目,在经费预算审核时,由财政相关处室委托信息产业局信息化推进处进行初审,主要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和资金安排的合理性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财政部门结合财力情况,参考评估意见,再予以安排经费
二、充分运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1、实行服务器等设备的集中托管我市已建成两个500平方米的市级大机房(文化艺术中心、振业大厦),由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专业化的运行管理
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机房,其服务器设备、对外服务网站等软硬件平台应集中托管到市级大机房
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应确保提供专业化的运维服务和安全保障
2、推动电子政务内、外网的拓展和共享目前,我市已建成横向连接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内网(即金宏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和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此两个网络系统能承担全市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间的网络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