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浅述安全生产专项统计是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实事求是做好统计报表,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是统计人员的责任和应该遵守的纪律
统计是以国家和行业统一制定的表格为主要展示形式,按照统一制定的指标内容及报送程序和时间,由填报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调查组织形式
做好统计工作,必须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准确性
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只有“情况明”,才能“方法对”
统计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政策的制订和计划的安排,以多报少或以少报多,以重报轻或以轻报重,数字不实其危害都很大
统计数字不准确,会使领导下错结论,办错事情
这是个顾全大局的问题,任何一个单位统计报送不及时,会影响上级统计汇总工作,提供过时的资料,会失去统计的作用
因此,增强全局观念,保证统计及时性是十分必要的,统计人员应切实遵守纪律,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统计报表
根据1987年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统计人员有调查权,即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凭证;有报告权,即把调查的资料和情况加以整理、分析,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统计报告;有监督权,即检查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检查和揭露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这些规定,有利于统计人员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有利于统计资料的及时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统计的监督作用
在安全生产统计月报和年报综合汇总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迟报、不报、虚报、漏报和错报的问题,使报表汇总十分困难
迟报的原因在于机构调整原经办人岗位调换,接替人没有及时到位,或经办人有病、外出而延误了时间
不报的原因在于有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无法上报
虚报的原因在于工作不深入,得到的数字不实,仅以估算数字为依据
漏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按规定应该上报的报表没有报全,另一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