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根据《龙场乡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开展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基层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乡党委决定在基层党支部中开展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培养和造就与建设具有竞争力的一流教师相适应的党员队伍为目标,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基层党员素质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激发广大基层党员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技术一流的基层党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龙场乡中学党支部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代良副组长:杜昌益陶洪成员
付锡勇江侠龙从茂刘翠杨玲张绪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昌益同志兼任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设岗定责方法(一)设岗对象
全体无职务党员
(二)设岗原则
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因人选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三)设岗类型
安全管理类、民主监督类、思想道德建设类、公共事务管理类、文明创建类等岗位
四、方法步骤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组织机构(1月10日至2月15日)成立设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对设岗定责工作指导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2月16日至2月29日)第1页共12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法律法规及有关资料,宣传设岗定责的内容、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提高广大党员参加设岗定责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三阶段:调查摸底(3月1日至3月15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无职务党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和分布状况,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因需设岗、以岗定责、因人选岗、发挥特长和责任到人的原则,设置不同的岗位
第四阶段:设岗定责(3月16日至3月31日)无职务党员根据自己的岗位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