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院暑期大学生社会调研活动调研报告调研内容:农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调查院系:**学院班级:****姓名:*****实践时间:2011年8月实践地点:广东省吴川市违法征地何时休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用地被征用得越来越多,以致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这些失地农民是在征地过程中处于被动处境,他们的利益往往遭到侵犯
调查显示在征地的过程中,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绝大多数失地农民的生活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大多数失地农民对自己的未来生活感到担忧
一、侵犯农民利益的情况从农用地有偿转让政策实施以来,违规征用农地的案例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各类权力机构和经济组织对农地采取低价占用、高价卖出或商业开发牟利的方式,获得了巨额土地收益,而农民所得到的补偿却很少
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所作的调查显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只有20%—30%留在乡以下
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30%;各类城市房地产公司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部分,占40%—50%
在全国范围内调查所得数据显示,征地农民所得的补偿款占招标拍卖所得款项比例的平均值是4%
这个数据与国家研究机构的统计很接近,也就是说,当出让土地所得总款项为100万元时,失地农民仅能得到4万元左右
农民所得到的农地征用价格与终端的市场价格相比,的确已经少到了可怜的地步
据调查,被征土地农民有被征地农民的调查结果确认权、征地批准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申请预征听证权、补偿方案听证权等十六项合法权利
调查结果确认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项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有的政府以村委会签字确认代替农户签字确认组卷报批是剥夺了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其做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