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客户业务合作总则(讨论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2004年2月注:本合作管理办法来源于部分试点省经验,请各省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参考使用
目录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中国移动集团业务的开展,规范业务合作中各方的行为,保证各合作伙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营环境中,充分利用中国移动的网络资源和巨大客户群为集团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服务
同时为了确保整个新业务市场形成有序竞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好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集团客户合作伙伴计划是移动梦网创业计划在集团客户领域的具体应用
本办法遵从移动梦网“公开公平、合作共赢”的总体原则
第2条本办法是中国移动与各合作伙伴合作,拓展集团业务时应遵循的合作具体原则和具体业务流程
第3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合作伙伴包括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业务平台经营商、系统集成商、销售代理商、增值代理商、系统(或设备)供应商等
第4条本办法为对业务拓展过程中合作模式管理的基本要求,中国移动保留在具体业务管理办法中对本办法部分条款的调整
第5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移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国移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与补充
第二章业务定义及拓展计划第6条集团业务的定义集团业务指通过中国移动的网络,向集团客户提供的电信及增值业务
中国移动希望通过在全国范围开拓集团业务,为集团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丰富移动服务的内容,提升服务价值,稳定客户群
第7条集团业务的内容各合作伙伴在各自最擅长和熟悉的领域,协助中国移动积极发展集团客户,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国移动以其拥有的网络平台为基础,向合理的业务方案提供系统接口,并在业务结算、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积极的支持和适当的鼓励
同时中国移动也将从确保从集团客户的角度出发,监督合作伙伴的业务质量,并协调各环节(包括终端用户)之间的关系
中国移动可以提供移动交换网络、IP网络、短消息平台、GPRS承载平台、语音接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