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铁阜局优质工程汇报材料中铁八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员工奖惩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技术业务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对员工实施奖惩,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惩处违反纪律的行为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授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
一、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二、荣誉称号分为
授予先进集体、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等
在给予上述荣誉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其他专项奖励主要有科技进步奖、工法奖、qc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劳动竞赛奖、安全奖、质量奖、特殊贡献奖、第1页共7页常规考核奖励及个性化奖励等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奖励:一、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方面有显著成绩者;二、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三、在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四、有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并在应用过程中取得实际效果者;五、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方面事迹突出者;六、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七、保护企业财产,防止或避免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者
第七条奖励的审批权限:一、公司有权对所属单位及其员工行使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各项奖励;业务管理部门有权建议行使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列除特殊贡献奖外的奖励
二、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列除特殊贡献奖外的奖励由业务部门提出建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