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甲方:XX收费站(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责任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及XX收费站和运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劳动安全(25分,发生一起不得分)(1)、乙方全年不发生因工死亡、重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2)、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行车事故、责任死亡率为零;二、消防安全(20分,发生一起不得分)乙方全年不发生火灾事故,建立消防器材和设施安全台帐,每月对消防装置、灭火器具等进行逐项检查并做好台帐,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30分,月考核不合格扣3分)(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有关规定;(2)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包括劳动、消防、交通安全、工程安全、治安)应建立相应档案,及时整改,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自发现之日起,立即上报、整改,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3)发生事故不隐瞒、不谎报,发生死亡、重、特大或急性中毒及火灾事故24小时的快报率为100%;(4)每月开展安全自查,积极参加收费站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
四、具体落实(25分,月考核不合格扣3分)(1)班组:班长(或代理班长)为当班期间本班组收费区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做好晚、早班期间食堂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当班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不发生各类票证,备用金,印章等的遗失
(2)站务:站务人员要根据本岗位职责做好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值班站务:值班站务为值班期间本收费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收费站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