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营销总监及办事处人员考核指标制定和绩效考核的通知各营销部、办事处:为全面实施以客户为中心,掌控终端,拉动消费的营销策略,强化终端建设,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现就营销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一、绩效考核内容:1、营销总监(部)以办事处经理的行为管理,客户开发、维护,终端建设、维护,营销团队建设、品牌推广为核心内容;2、办事处经理以客户开发、维护,客户经理及客户代表的行为管理为核心内容,终端建设、维护与团队建设为中心展开;3、客户经理是以客户开发、维护,终端建设、维护为核心内容;4、客户代表以终端开发、维护作为主要工作展开
二、绩效奖励的规定:1、总监的按宁销字183号文件执行;2、办事处经理按宁销字125号文件执行;2、客户经理、客户代表按宁销字125号文件执行;三、考核要求:1、每月5日前执行总监将各营销部的考核结果报营销主管审定执行;2、每月3日前各营销部总监报送上月办事处经理考核结果,由营销中心总监审定执行,转销管部、人行部备案;3、每月2日前各办事处报送上月客户经理、客户代表考核结果,由营销部总监审定执行,并报销管部、人行部备案;4、每个营销人员的考核表每月1日前由个人自评,报直接主管;5、各主管在提供考定结果时,按量化要求,必须依据数据考核打分;6、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被考核人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考核人给予认真反馈,由人行部督察;7、人行部7日前综合整理审查后报人力资源部审定10前发通报,本规定没有涉及的其他营销人员参照执行
五、本文件执行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12月31日,与此文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六、本规定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总考核指标由营销中心销管部在25日前制定,分指标由上一级在22日前制定下一级的指标
并报销售管理部考核备案,销管部在每月的26日前下达下一月的考核指标
附:《营销总监(部)、办事处经理、客户经理、客户代表考核表》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