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改进计划1安全检查1.1目的1、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2、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通过检查加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4、通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1.2职责1、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为本要素主管部门。2、建立以项目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1.3安全检查形式1、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进行一次详细检查。2、专项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重要设施和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在施工中存在普遍安全问题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和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共同参加。3、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公司上级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局来工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记录,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险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5、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障施工生产正常进行。1.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1、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2、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3、遵守适用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情况;4、施工活动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和规定的情况;5、具有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不利环境影响的活动的关键特性、实施和设备的状态、人员的意识和行为;3.4.1.5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1、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2、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对上级部门检查后,开具隐患整改单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整改回复上级部门。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过程、行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处置,并跟踪复查。4、对安全检查和整改处置活动进行记录,并通过汇总分析,寻找薄弱环节,确定需改进的问题及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要求。5、安全检查记录安质部应分类进行妥善保管。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2.1目的为及时查明和消除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根据不合格影响的严重程度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和再发生.2.2职责1、项目总工程师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安质部、工程部是本要素的主管部门。2、专业工程师和作业队长各自管理范围的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3、安质部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验证。2.3纠正措施1、纠正措施的信息输入(1)内/外审核、检查时发现不合格项;(2)实际发生的不合格(项、事件、事故);(3)上级公司及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安全问题;(4)业主、监理、社区居民等施工场所及外部周围区域环境、安全投诉;(5)管理评审时输出的不合格。2、纠正措施的评价和确定根据不合格信息,各职责部门应及时对不合格信息进行评审和判断,对无需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事实责令有关部门或岗位予以纠正,对应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项,应进行原因分析、判断,确定其原因和性质,由归口管理部门开列纠正措施单,明确纠正措施、实施部门、实施责任人、实施日期和验证等。3、纠正措施的实施(1)当地政府的环境、安监站提出的对环境、安全不符合事实,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订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组织验证后进行回复。(2)业主、监理、社区居民等对施工场所及外部周围区域环境、安全投诉,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制订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由安质部监督验证。(3)对上级公司提出的对环境、安全不符合事实,安质部负责制订纠正措施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