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工作报告材料(一)坚持推进依法治档,档案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不断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政府规章《xx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宁波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修订调研工作。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做好大事记、重大活动、影像资料报送的通知。我局制定下发了《xx市市直单位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理档案行政审批,抓好档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适时调整档案行政审批事项,做好现行档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了对各地落实建设“平安浙江”档案安全监管和档案工作目标考核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的督查及重大活动档案执法检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基层阵地、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我局荣获了2012年度“全国档案法制普及宣传奖”。(二)创新档案文化建设,档案工作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年初,以1号文件,下发《关于大力推进档案文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十二五”时期档案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宁波记忆”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档案文化建设“十项试点”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特色突破,书写了档案文化存史、惠民的新篇章。积极构建档案文化资源体系。积极开展宁波名人、方言、重大历史事件、各时期发展成就等建档工作,加大档案文化资源的接收和征集力度,一批反映地方特色的文化档案征集进馆。全面启动方言语音建档工作,余姚、象山完成了首批试点建档工作。深入开展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启动“xx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有宁波特色的记忆工程建设,在全市通报表彰18项优秀档案文化项目、品牌和产品成果。4个文化品牌荣获全省档案文化建设创新奖,总数位列全省地级市榜首。大力推进档案文化成果开发。公开出版了《民初宁波地方自治史料集》、《谷牧与宁波》两项编研成果,我市11项编研作品第1页共3页获全省档案部门第十一次优秀编研成果奖项。(三)加强档案行政监管,档案业务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深化档案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对档案目标认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权限作进一步调整,全市共有100家单位通过档案工作省级目标认定和认证,84家单位通过了市级认定和认证。继续推进档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服务窗口管理标准化建设,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满意度。积极开展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等档案业务指导,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和验收制度,16个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卫生、医疗、社保、就业、宗教等重点领域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市民宗局联合认定了20家“宗教档案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和72家“宗教档案管理工作示范单位”。企业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雅戈尔、吉利等一批知名企业开展档案达标活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不断推进,全市新增省级行政村示范、规范化档案室231家,总数达到1435家。社区档案工作稳步推进,新增省级示范和规范化社区档案室77家。(四)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档案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以开展省级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创建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了登记备份中心规范化管理,市电子文件备份中心设立已获编委办正式批复,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规范,面向档案系统和市直单位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登记备份流程、保证了数据质量。xx区创建了全省首家规范化档案登记备份中心。10月份,我局联合市卫生局成功举办了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档案与电子文件突发事件与灾害处置应急演练。完成了年度区域各综合档案馆和市城建档案馆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档案登记备份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2012年市级共完成19家涉民电子业务数据的登记备份,医保中心等一批二、三级单位的重要档案列入了登记备份的范围,全市民生领域电子业务数据登记备份工作实现全覆盖。一年来,全市新增登记备份单197家,新增备份数据61t。(五)强化基础和服务,档案馆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全市综合档案馆全部完成接收范围的调整和审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