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调研报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内涵十分丰富。从一定意义来理解,人们目前所关注的消费关系也应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是因为,消费关系不仅是重要的经济关系,同时也是基本的社会关系,没有和谐的消费关系,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所以,构建消费各方互惠互利、各取所需,消费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维护,消费纠纷得到合理、满意解决之和谐消费的格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首先,和谐消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在社会整体转型时期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也不是空泛的要求,而是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有许多具体的构成和依托。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与生产、分配、交换构成一个循环的有机整体,无时不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密切关联。消费环境反映着经济发展环境,消费关系既反映着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同时也反映着相互间的诚信关系。如果没有和谐的消费,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阻碍经济的发展,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无益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其次,和谐消费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消费的主体是人,消费的目的是实现人的不同的需要。而所谓人的需要,就是人对外部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摄取状态,它一方面表明人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客观的、必然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又表明人具有能动地改造、获取和享用外部世界的渴望。由此可见,消费本身不但意蕴着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更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天然联系。提出构建和谐消费,就是在以消费为连结的社会关系中,必须把握其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即无论是维护消费关系,还是调解消费矛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或者是管理者,归根到底还是要尊重人的需要,落实人的权利,维护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构建和谐消费实质是民本思想的直接体现和实践。再次,和谐消费是反映经济运行质量的有效环节。社会主第1页共5页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这个根本目的,都要通过消费这个环节来实现,没有具体的消费活动,物质文化产品就会束之高阁。和谐消费就是要确立消费主体的行为规范,建立一种诚实信用、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消费秩序,尽力克服并解决那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缺两、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与和谐消费格格不入的行为,倡导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和文明消费。因此,能否实现和谐消费,直接检验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效,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直接地体现着经济运行的质量。第四,和谐消费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社会稳定是重要的前提和保证。安宁有序的社会稳定作为人所共盼、人所共建、人所共享的社会公共利益,不但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要靠全方位的构建。这其中,和谐消费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因为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有序的消费秩序,不但能反映、同时也能实现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局面,而不良的消费纠纷的存在或处置不当,无疑会导致或引发闹事、集访、群殴等社会不稳定现象。综上所述,构建和谐消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但已经成为现实当中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新课题,更应成为一种有效追求。而构建和谐的消费格局,同样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主体行为、相互关系、价值取向、政府职责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必须从建立和完善机制体制入手,选择构建和谐消费的最佳切入点。第一,要培育和谐消费主体的责任意识。主体责任意识的缺失,这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此,在消费及消费维权的实践中,尽管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但要引导他们适得其所地确立和承担与自身地位相匹配的责任:消费者在依法维权的前提下承担的是公民责任,必须强化理性消费和维权意识,要把以个人形式出现的诉求演变为社会诉求,把个案维权提升为对经济秩序、法律制度和社会道德的维护,实现个人维权之升华,彰显公民之正义。经营者在守法经营的前提第2页共5页下承担的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