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写法(5000字)请示的写法请示是下级向所属上级请求指示,批准事项时使用的呈请性上行文书
请示是机关单位经常使用的文书
遇到下述事项要用请示:1
对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不甚了解的问题;2
工作中发生了重大问题、无规可循的问题或根据规定难以处理的问题;3
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而需要变通处理的问题等
请求上级批转本单位关于某项工作或活动的系统设想、安排或处理意见,也用请示上达
请示按其用法有:请求指示的请示
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是对上级的公文有不明了、不清楚的地方,可用请示向上级反映,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指示或解释,以便更好地贯彻公文精神或开展某项工作
请求批准的请示
这类请示一般是些专门事项或问题,本单位无权解决,请求上级给予指示批准
请求批转的请示
这类请示一般是业务主管部门就某一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请求上级批转各地执行
请示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请示事由或起因、请示事项、结束语
是请示提出的依据,放在正文的开头
这一部分可以反映情况,但要注意不是为了汇报,而是为所请示的事项说明理由
是请示的核心内容,主要写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利于审批,还可以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与建议
结束语:是在请示的结尾提出要求的话语,是请示的终结与强化
一般紧接请示事项后面,另起一段书写
根据请示目第1页共8页的的不同,请求常用的语句是:“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当否,请批示”、“特此请示,请予审批”、“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等
目前在各单位的行文中,请示和报告两个文种混用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该用“请示”却用了“报告”,有的甚至将两者合而为一写成了“请示报告”,不仅给受文单位的处理带来困难,也影响了文书发挥应有的效用
请示与报告是有严格区别的,表现在:第一,行文目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