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学化现象汇报国志双语幼儿园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责任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2011]8号),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按照县教育局委有关文件要求,特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一、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
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
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强健的体魄,激发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二、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条件,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幼儿园要创设多种区域活动空间,配备丰富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
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1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
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
规范小学招生程序,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
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要充实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建立并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制度
切实加强对第1页共2页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设立家长举报电话,加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