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思考20xx年7月,国务院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8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举办专题视频讲座,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兼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同志专门解读国发23号文件,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及生产企业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国发23号文件的热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国家安监总局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xx〕139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xx〕152号)两个重要意见,山东煤监局已着手针对国发23号文件要求,制定《煤矿安全监察实施办法》。作为鲁东煤监分局的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学习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需要认真思考辖区煤矿安全工作的发展趋势、规律及特点,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记“安全发展”的重要的理念。一、煤矿安全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国发23号文件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正确认识安全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不断总结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成果与特点,进一步巩固发展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正如黄毅司长所言,国发23号文件是继20xx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xx年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鲁东煤监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围绕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正确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努力做到执法到位且执行到位,不断提高安全监察绩效。(一)坚决落实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辖区小煤矿大量减少。20xx年9月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报告,提出力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小煤矿问题是鲁东煤监分局的老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鲁东煤监分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对小煤矿进行深层次资源整合,督促建立煤矿整合重组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矿井整合重组方案和措施,及时交流矿井整合重组信息。二是科学核定储量,开采价值不大、服务年限少于一年的矿井不再整合,确定回撤期,制定回撤措施,限期关闭。确需整合的矿井必须首先关闭,然后进行整合。整合重组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三是支持地方政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二)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辖区煤矿安全隐患大幅减少。20xx年为国家安监总局“隐患治理年”,山东煤监局出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察办法》,要求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审查制度,鲁东分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局的重要部署,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辖区煤矿深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安全生产年”活动、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责任落实,问责风暴随即成为工作的主线、关键词。为认真开展“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这“三项行动”,切实搞好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安监队伍“三项建设,鲁东煤监分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分解及考核实施办法,想方设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为保证“职责”、“办法”落到实处,配套出台了监察制度保障体系,下矿监察确立了“七步走”督导程序,现场监察明确了“9W”工作法,详细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备案制度》、《煤矿联系人制度》、《煤矿事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