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调查处理船舶火灾带来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长江沿线水上运输日趋繁忙,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船舶火灾居高不下
据统计已占全国水上灾害事故的20%,那么究竟是何原因,我们又如何从中吸取教训加强这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
在此,笔者通过参与调查处理一些船舶火灾事故拟对此作出初步探讨,供消防同仁商榷
一、严格管理是船舶消防安全的保证
事故调查中发现,各类船舶虽有较健全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船员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工作经验
但无视制度,有章不循、习以为常等问题较为严重,常常由于极个别船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差,违反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盲目审批、擅自违章动火,导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更有一些船舶由于管理不善,船上许多应急消防设备在关键时刻无一好用;许多船员不知道起火后自己该干什么,甚至缺乏起码的灭火常识
例如20xx年6月7日,南通市港闸造船厂新建货轮“光伦号”发生火灾事故,在火灾现场上看见几个动用过的手提灭火器,有3个压柄插锁未拔出,可见船员职工不会使用
所以,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防火安全教育,使之掌握船舶防火、结构、灭火设施、逃生通道等性能和特点,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要看平时船员对严格管理不一定欢迎,组织消防演习也是敷衍了事,但是一旦出现重大火灾,对船员生命和船舶安全产生重大的影响时,船员和职工都会痛心不已,从而引起诸多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二、指挥失误是火灾蔓延的主要原因
对于一般小火,只要船员职工充分发挥船舶各种自救手段,在初起阶段扑救是完全有可能的,至少也能将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至酿成火烧全船的后果
但是,有些船舶一旦失火,不知所措,甚至一片混乱,组织不起有效扑救,因现场指挥者一句轻率的外行话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也屡有发生
例如,20xx年5月3日,一艘福建籍散装货轮因主机故障机舱失火,机舱工作人员只使用几个手提式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