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预算法》在县乡实施及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于5月23日,组织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旭同志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活动中,调研组先后到XX县区厚望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徽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安徽康宏园食品有限公司、傣妹火锅店和大润发超市等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了市食安办、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关于我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现将调研主要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依照该法规定,我市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监管模式,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
《市、县区两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县区政府和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学习贯彻力度
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集中学习、会议代训、外出考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
通过举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强第1页共5页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三是开展多途径宣传
通过媒体播发、开辟专栏、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常识,报道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