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许可实施的调研报告《行政许可法》施行以来,政府法制部门和许可实施部门在《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培训、许可清理、许可公示、许可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的促进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不利于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理想由于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是自上而下进行,而是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平行推开的,因无统一标准,致使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彻底
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对哪些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哪些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标准不明确、不统一,致使各级政府保留或取消的某些行政许可事项不一致,给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带来实际操作上的难度;二是由于某些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导致某些已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仍按照原方式实施或造成管理空白
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重滞后,造成许可项目虽然清理了,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的情况,给《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工作造成很多障碍
二、行政许可公示不够充分有的行政机关公示的审批依据不具体,只列出了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名称,没有注明具体条款和条款内容,有的没有将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公示
有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没有依照规定给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载明申请人、申请事项、受理机关、受理时间、承诺时限、经办人、投诉和监督电话
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没有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开,供公众查阅
三、许可实施主体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有的企业在行使行政许可权;有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以内部处室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许可权;个别部门安排未取得行政许可工作资格人员从事行政许可工作;有的许可实施部门在没第1页共3页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文件将许可权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
四、行政许可程序方面的问题比较严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