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情况汇报XX县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XX县区建设局书印制XX县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XX县区建设局(行政主管部门)乙方:(商品房预售人)丙方:(资金监管银行)为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收缴和使用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1、乙方系在甲方注册(备案)登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取得了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号:),乙方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售条件,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2、丙方系银行的分支机构,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代其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甲方监督乙方使用预售资金
为此,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预售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的一致意见,现订立协议如下:一、预售商品房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座落:3、建筑面积:套数:4、预售资金总额:二、预售资金的监管范围凡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商品房的所有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预售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所获得的房价款
三、监管资金的使用范围第1页共4页本协议所述监管资金必须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用于偿还乙方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四、预售资金的监管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如下方式进行:1、甲方依照《XX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委托丙方作为乙方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
2、乙方同意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其在丙方开设的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名:账号:3、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资